关于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 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10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以下简称《目录》)。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从即日起按照《目录》的规定及相关适用范围的要求对客户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申请实施审核,并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实施强检工作。 对不属于《目录》中所规定的计量器具,或适用范围不满足要求的计量器具,我院将提供非强制检定或校准服务,开展量值传递。 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2020年10月27日 停征强制检定收费相关文件: 1.厦财税〔2017〕8号.pdf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docx 3.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pdf 4.福建省强检计量器具智慧监管系统(客户端)操作手册(受检单位)_V1.4.docx 5.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检定能力表.xls 6.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docx 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