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系财政拨补经费的事业单位,隶属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非在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2、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吃苦,服从工作安排;   3、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二、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计量检测人员:3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岁以下,性别不限。   2、具体岗位要求:                                  工作岗位    |              人数    |              专   业    |                                 计量检测岗位    |              3    |                机械类、仪器仪表类、电子工程类、电气自动化类、工程力学类、计量测试等相关专业    |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1、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的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本人没有违法犯罪的记录。   2、 报名时间:-   3、 报名地点:    (1)、 厦门市人才评荐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幢3楼(厦门市人才中心三楼)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92-5335759   (2)、 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420室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2699423     报名表可在厦门高级人才网(www.xmhunter.com)、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或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网站下载。   4、 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报到证、学历、户口簿以及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有工作经验者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能证明工作经历的社保证明等材料;   四、 考试方式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二部分。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1、 笔试:笔试为闭卷,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占笔试成绩的40%)、计量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本科学历人员须通过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根据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     研究生以上学历经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面试,但当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免笔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应参加笔试,以笔试成绩排名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     厦门生源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再加10分。   2、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本科学历人员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直接进入面试的,以面试成绩做为总成绩。当面试人数与拟聘岗位人数比例不足3:1(不含3:1)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     享受免笔试优惠政策的厦门生源参加面试加10分。   3、 体检。体检和考核人选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 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网站上公示7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协商、自愿原则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标准执行。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 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二○一二年九月十五日    |